关于开展“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活动的实施方案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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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2/06/01

巴中市巴州区总工会
关于开展“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活动的
实   施   方   案

区教育工会、各工委、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作用,根据全总、省总、市总《关于实施“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的意见》(总工发[2012]24号、川工发[2012]26号、巴市工发[2012]79号)文件精神,结合巴州区实际,决定在全区基层工会中开展“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活动(以下简称“双亮”活动)。现就活动开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运发展道路理论为指导,以转变基层工会作风、发挥工会作用、激发工作活力为目的,从亮牌子、亮身份等基础环节抓起,破解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中机构不健全、工作不规范等难题。通过“双亮”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密切工会与职工群众的联系,充分提升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水平,切实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活力,实现“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强起来”的目标。
  二、任务目标
  2012年5月起在全区基层工会组织中全面推进“双亮”活动,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会到今年年底实现“双亮”覆盖面达到100%,非公企业实现覆盖达到70%以上(6月底前100人以上的企业要达到100%,12月底前50人以上的企业要达到100%)。到2013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
  (一)工会主席亮身份
  1、工会主席、副主席要密切联系职工群众,通过选择佩戴胸卡、带牌上岗、印发联系卡、设置桌牌中的一种形式或多种形式亮出身份,使职工普遍知晓工会主席。
  2、在宣传栏、广告栏等显眼位置公示工会主席、副主席的姓名、联系方式和职责。
  3、工会主席、副主席每年年初要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的普遍要求,通过职工大会或文字公告等形式,向社区或企业和职工承诺全年要为促进社区、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提供哪些服务、办哪些实事。
  (二)工会组织亮牌子
  1、社区、企业工会应选择在社区、企业门口悬挂工会牌子、镌刻工会名称、在工会办公场所悬挂工会牌子中的一种方式亮出牌子(工会名称须使用上级工会批复的全称)。
  2、工会所属或管理的活动室、阅览室、文体设施等要有工会标志。
  3、基层工会应在宣传栏、广告栏等显眼位置公示工会职责。
  4、在社区、企业门口或职工活动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职工有困难,工会来帮忙”的告示牌。
  5、每年要对承诺事项进行自查,并在职工大会(职代会)上或以文字公告的形式通报自查情况,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三、方法步骤
  全区“双亮”活动,从2012年开始至2013年12月底结束,用两年时间实现基层工会“双亮”全覆盖的目标。活动分为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2年5月中旬至12月)主要任务:
  1、宣传发动、制定方案(5月中旬至5月底)。各基层工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大力宣传实施“双亮”活动的目的意义,发动会员职工参与和监督“双亮”活动,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活动意见或方案,形成各方共同推进“双亮”活动的氛围和环境。
  2、选树标兵、全面推进(6月上旬至8月底)。针对基层工会组织面临的不同情况,区总工会确定首批“双亮”活动试点单位(见附件2),统一部署,针对不同类型基层工会选树标兵,加大指导力度,在树点和推广先进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的在全区全面推进。
  3、检查评比、总结提高(9月至12月底)。区总工会将对各基层工会实施“双亮”活动进行检查评比,对活动开展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适时召开座谈会,交流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推动活动顺利开展。
  第二阶段(2013年1月至12月)主要任务:
  1、全面推进、不留空白(1月至6月底前)。在活动开展中,对仍未实施“双亮”的基层工会,要分析查找原因,并进行面对面的指导,帮助完成“双亮”活动的目标要求,保证活动实施不留空白和死角。
  2、巩固规范、完善提高(7月至12底前)。在活动开展中,将采取自查、抽查、互查的形式,挖掘经验,发现问题,巩固成果,促使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与职工群众“零距离”接触,让职工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工会组织的温暖。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我区工会开展“双亮”活动取得成效,区总工会成立“双亮”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对活动指导、监督。各基层工会要建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区总工会将深入基层对“双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该项工作与工会评先选优挂钩,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
  基层工会组织要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宣传公示栏、简报信息等方式,全方位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成果经验,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双亮”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要及时报送区总“双亮”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推广交流。
  (三)形成合力,统筹推进。 
   活动开展中要整合资源手段,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扎实推进,重点抓好“四个结合”,即与党工共建活动相结合,与“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相结合,与“下基层、转作风、争一流”活动相结合,与推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相结合,将活动重心下移,努力实现职工队伍状况在一线掌握、工会维权帮扶在一线实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一线推进、工会工作任务在一线落实、干部作风转变在一线完成。
  各级工会要将各阶段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向区总工会“双亮”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总组宣部:联系电话:5209789, 邮箱:1937364677@qq.com)报送。
  附件1: 巴州区“双亮”活动领导小组
  附件2: 巴州区“双亮”活动试点单位名单


                       2012年5月20日


附件1:


巴州区“双亮”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清琳  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任  诚 区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罗  致 区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成 员:熊  毅  区总工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王  峰 区总工会办公室主任
    许廷刚 区总工会法律女工部部长
    魏  靖  区总工会经保部部长
    李红梅 区总工会财务部部长
    张廷斌  区总工会组宣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总工会组宣部(电话:5209789),办公室主任由任诚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双亮”活动的组织实施。

 

 


附2:


巴州区“双亮”活动试点单位名单

  四川巴州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巴中龙头食品有限公司
  四川省胡婆婆食品有限公司
  巴中市方圆环保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西城办事处草坝社区联合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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