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作者:区总工会法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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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2/11/29

巴中市巴州区总工会
关于开展2012年“12.4”全国法制
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区教育工会、各工委、各基层工会:
  今年是“六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关键年,按照市总《关于开展201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巴市工发〔2012〕195号﹚和法制办关于开展201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巴州区工会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二、活动时间
  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7日结束。
  三、活动宣传重点
  ﹙一﹚大力开展党的十八大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宣传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引导全体职工群众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发展的方向。
  ﹙二﹚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
  ﹙三﹚大力开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宣传工会法律援助、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提高工会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工作的影响力,引导职工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积极宣传《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集体合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四﹚大力开展与工会组织和职工群众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以提高职工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重点,大力宣传《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四、活动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和指导。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把今年的宣传日活动作为全面启动“六五”普法规划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深化“法制巴州”创建,强化依法治理,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方案,认真抓好落实。要注重实效,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
  ﹙二﹚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切实服务职工群众。要把“12.4”法制宣传与“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活动有机结合,重点向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下岗职工等群体开展普法活动,增强他们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引导他们主动自觉参与法治实践,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三﹚切实发挥工会宣传阵地的作用,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发挥工会报刊、广播、网络、微博等传媒的优势,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制作播出高质量的法制宣传节目。探索新的宣传途径,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微博普法、手机短信普法、配合演出普法等活动,把法制教育与职工文化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各工委、各基层工会要及时编辑140字以内的微信息上报到区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邮箱:1147311822@qq.com)。届时,区总工会将安排专人对上报的微信息进行筛选编录,在《巴州工会法律援助》新浪和腾讯微博发布。同时,区总工会还将转发、转播《四川工会法律援助》新浪和腾讯微博发布的有关专题内容,请各单位及时给予关注,以扩大工会法制宣传、法律服务、职工维权的影响力。
  各工委、各基层工会要将活动开展情况以简报形式(附数码照片)于12月6日前报区总工会法律工作部。


巴中市巴州区总工会
2012年11月29日

 

巴中市巴州区总工会办公室                        2012年11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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